证券代码:300476证券简称:胜宏科技公告编号:2025-09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
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研一
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75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71532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202%。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68547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1.31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1369人,代表股份102985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7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部
分董事在线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1.00《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25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
反对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88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0%;反对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5%;弃权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2.00《关于修改现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40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3%;
反对1047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0%;弃权
2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7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82%;反对1047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171%;弃权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7%。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3.00《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272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09%;
反对13205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4%;弃权
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735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251%;反对13205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8216%;弃权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提案 4.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82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
反对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45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9510%;反对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5.00《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11项子议案,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
提案5.01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2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
反对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34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1%;反对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提案5.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61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24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7%;反对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4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提案5.03发行及上市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62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
反对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24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4%;反对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提案5.04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0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
反对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33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5%;反对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提案5.05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1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
反对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3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0%;反对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提案5.06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68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
反对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31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6%;反对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提案5.07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64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5%;
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26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3%;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提案5.08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
6同意371473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1%;
反对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36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6%;反对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提案5.09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2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
反对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35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7%;反对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提案5.10筹资成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0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
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33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6%;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353%;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提案5.11发行中介机构选聘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2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反对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35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6%;反对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该议案及子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6.00《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82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
反对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44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9%;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8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
反对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40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8%;反对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8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
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41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1%;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弃权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9.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同意37147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
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30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41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8%;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30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4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
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37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4%;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7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
反对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32400
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40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12.00 《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及制定相关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8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
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43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提案13.00《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47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
反对6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10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9170%;反对6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提案14.0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8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
反对21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40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8%;反对21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提案 15.00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471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
反对30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33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2%;反对30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提案16.00《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745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62%;
反对122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0%;弃权
1211275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745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62%;反对122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0%;弃权11275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8%。
本项议案参与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胜宏科
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赵启祥先生、朱国强先生回避表决。
提案17.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086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2%;
反对60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
338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548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533%;反对60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0%;弃权338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76%。
提案18.00《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2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096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4%;
反对40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55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9.5759%;反对40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1%;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见证律师姓名:蒋文俊、肖慧萍;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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