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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ST合纵 --%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1053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录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大街18号办一910单元邮编100005

电话(010)53396165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1053号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合纵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合纵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合纵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合纵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

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合纵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本鉴证报告仅供合纵科技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8465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38.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80.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17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2000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已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金额(万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

2000000326200004188394839900.00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

11006145001300154460720300.00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9114007880100000179610400.00

分行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

1105018836000000371326580.95

村分行

合计97180.95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3090.52万元(不包含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257.35万元,含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共计459.63万元);

本公司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550.06万元(包含报告期内项目终止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507.44万元)、202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97640.58万元(不包含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257.35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共计人民币459.6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合计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项制度已经2010年1月2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了修订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2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余额(万元)存储方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2000000326200004188394

---已销户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061450013001544607---已销户

司北京五棵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1140078801000001796---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11050188360000003713---已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0055325400509---已销户

司长沙高科支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

79040309000026158---已销户

司宁乡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3452000000431228---已销户

司长沙窑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701012503065421---已销户

司北京广渠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2000003190220012011173

0.00冻结

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1

3银行名称账号余额(万元)存储方式

合计0.00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于2025年6月17日注销;因涉及诉讼,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账户于2025年3月被司法冻结。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说明

1、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6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2021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2年5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5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3、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12日披露

4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4、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5、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改变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及“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07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226.82万元共计

530926.82万元,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9900.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94.61万元合计 39994.61 万元,用于新项目“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3、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华能天津蓟州 80MW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在审议和公告时,公司本意是将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4507.43万元(包括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金额、已经通过自有银承支付的尚未到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项目尾款再以自有资金支付。在审议和公告时,因工作人员文字表述错误,误将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剔除了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1740.98万元,导致审议和公告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766.45万元。2025年5月29日,公司实际操作过程中,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34507.44

6万元全部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后注销了中信银行北京广渠

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终止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转出金额超出公司已审议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740.98万元。

经保荐机构检查及公司自查,发现了上述公告时发生的失误,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前述1740.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予以追认,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账户已注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账户目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尾款862.55万元,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尾款。

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4年12月,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和操作失误,误将募集资金40万元用于支

付非募投项目、将已用自有汇票支付但尚未到期的票据12.6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提前置换。上述误操作行为已及时纠正,并将前述款项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并被划扣46.46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被划扣部分,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公司已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公司于2025年3月审议和公告《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时,因工作人员文字表述错误,误将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剔除了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1740.98万元,导致审议和公告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766.45万元。2025年5月29日,公司实际操作过程中,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34507.44万元全部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7金,之后注销了中信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终止了与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转出金额超出公司已审议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740.98万元。

经保荐机构检查及公司自查,发现了上述公告时发生的失误,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议案》,对上述1740.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予以追认,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账户已注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账户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华能天津蓟州 8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尾款 862.55 万元,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尾款。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8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7180.95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550.06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4507.44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0921.4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640.58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2.98%是否已变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截至期末累项目达到预是否达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本报告期投入金投资进度本报告期实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计投入金额定可使用状到预计

(含部分资总额(1)额(3)=(2)现的效益生重大变

(2)态日期效益

变更)/(1)化承诺投资项目

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是399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是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是203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是

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104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是

补充流动资金否26580.9526580.95-26580.95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否2022年12月

30926.82-31064.55100.45%-11710.64否否

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31日

1建工程“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 否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

5487.6442.625487.64100.00%已终止0.00否是

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终止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否34507.4434507.4434507.44100.00%不适用否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7180.9597502.8534550.0697640.58--11710.64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97180.9597502.8534550.0697640.58--11710.64

1、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由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项目终止,变更后的“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近年来,随着光伏终端装机需求快速提升,巨量资本涌入光伏行业,产能扩张加速推进。在此背景下,光伏行业整体出现供需错配,产业链竞争加剧,各环节产品销售价格迅速回落,“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面临项目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的情况。

因此,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规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资金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扣除已经通过自有银承支付的尚未到期将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扣除预留

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后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和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项目终止,

变更后的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2023年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燃油车降价影响以及下游产业链消化库存的阶段性影响,下游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速暂时性放缓,叠加2023年碳酸锂价格大幅下跌影响磷酸铁锂厂商对磷酸铁的采购需求等因素,导致磷酸铁等锂电池材料价格、销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报告期上述影响未有

2所改善。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从启动项目至今,虽然充电桩行业发展良好,但受上游原材料和核心

元器件涨价影响,导致充电桩制造企业利润率持续下降,且拓展下游运营商客户进展不达预期,如继续推进原项目,难以完成项目效益。为了支撑锂电材料板块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决定调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以优化募投项目投资节奏。

2、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全国非可控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公司的前期建设进展较慢,综合公司

未来电力板块发展规划的调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有所降低。为了支撑锂电材料板块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决定调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以优化募投项目投资节奏。

3、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1)受非可控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推进缓慢,非可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因素的影响直至2022年12月才逐渐消除。与此同时,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比上年增速回落1.3个百分点,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下滑至十年来次低水平,整体影响导致配电终端招标金额有所下滑。(2)与此同时,公司为保证一二次融合产品的按期交付,公司利用原有的天津生产基地的厂房和设备等基础设施,提高二次配电产品的生产能力;并通过与行业内知名二次配电设备厂家合作的模式,将公司的柱上开关产品、环网柜产品等一次配电设备产品与二次配电设备厂家融合,较大幅度地缩短设备供应周期和产能占用,加快了相关产品投入市场的进程。综上所述,为了保障经营业绩、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根据外部环境的实际情况,基于审慎原则拟终止该项目的建设,并用于新项目“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4、“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近年来,随着光伏终端装机需求快速提升,巨量资本涌入光伏行业,产能扩张加速推进。在

3此背景下,光伏行业整体出现供需错配,产业链竞争加剧,各环节产品销售价格迅速回落,继续实施“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可能面临项目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的风险。因此,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规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扣除已经通过自有银承支付的尚未到期将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扣除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后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经保荐机构检查及公司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文字表述错误,审议和公告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有误,详见本报告“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描述。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4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年5月29日,公司实际操作过程中,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34507.44万元全部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后注销了中信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终止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转出金额超出公司已审议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740.98万元。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议案》,对上述1740.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予以追认,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公告》。

1、2024年12月,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和操作失误,误将募集资金40万元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将已用自有

汇票支付但尚未到期的票据12.6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提前置换。上述误操作行为已及时纠正,并将前述款项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并被划扣46.46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被划扣部分,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

公司已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公司于2025年3月审议和公告《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时,因工作人员文字表述错误,误将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剔除了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1740.98万元,导致审议和公告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766.45万元。2025年5月29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34507.44万元全部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出金额超出公司已审议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740.98万元。经保荐机构检查及公司自查发现了上述公告时发生的失误,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议案》,

对上述1740.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予以追认,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表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改变后项目拟截至期末实际项目达到预定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本报告期实截至期末投资本报告期实现是否达到预计改变后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可行性是否发项目际投入金额进度(3)=(2)/(1)的效益效益

总额(1)(2)期生重大变化“新能源汽车充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电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2022年12月31项目”和“配电物30926.8231064.55100.45%-11710.64否否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日联网研发中心建工程建设项目”“华能天津蓟州 80MW光配用电自动化

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

终端产业化项5487.6442.625487.64100.00%项目已终止0.00否是承包”和“华能文水县目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

6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

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507.4434507.4434507.4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合计--70921.9034550.0671059.63-----11710.64----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2021年12月13日,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1年

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及“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07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226.82万元共计30926.82万元,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39900.00 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 43.79 万元合计 39943.79 万元,用于新项目“华能天津蓟州 80MW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

7公司2023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3、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经保荐机构检查及公司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文字表述错误,审议和公告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错误,详见本报告“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描述。

1、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由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项目终止,变更后的“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近年来,随着光伏终端装机需求快速提升,巨量资本涌入光伏行业,产能扩张加速推进。在此背景下,光伏行业整体出现供需错配,产业链竞争加剧,各环节产品销售价格迅速回落,“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面临项目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的情况。因此,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规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扣除手续费、扣除已经通过自有银承支付的尚未到期将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扣除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

目)

项目余款后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和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项目终止,变

更后的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2023年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燃油车降价影响以及下游产业链消化库存的阶段性影响,下游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速暂时性放缓,叠加2023年碳酸锂价格大幅下跌影响磷酸铁锂厂商对磷酸铁的采购需求等因素,导致磷酸铁等锂电池材料价格、销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报告期上述影响未有所改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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