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宏兵,作为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张宏兵先生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理学学士。先后就职于曙光集团、成功控股集团、湖南成功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银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恒立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担任湘西老爹生物有限公司监事长;唤醒之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溪洲论坛理事长。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会6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以通讯是否连续现场出委托出出席股期应参方式参缺席董事两次未亲董事姓名席董事席董事东会次加董事加董事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会次数数会次数会次数事会会议张宏兵113800否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组织并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及工作报告、审计
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补
选董事、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取消部分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姓名应出席实际出应出席实际出席应出席实际出席张宏兵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
115500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每季度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事前审阅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主要经营、投资活动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充分深入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到公司现场办公,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超出15日,本人通过电话、信息、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就提高运营效率、加强风险管理、深化投资者交流等方面发表意见和建议。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通过规范董事会会议、定期汇报、重大事项提前充分沟通、组织或配合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保障本人履职知情权;组织参加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上市公
司监管要求、独董履职规范等培训,及时传递监管及行业动态,以便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聘任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人认真监督、检查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并被划扣
46.46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被划扣部分,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本人
已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
2、公司于2025年3月审议和公告《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时,因工作人员文字表述失误,误将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剔除了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1740.98万元,导致审议和公告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766.45万元。2025年5月29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34507.44万元全部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出金额超出公司已审议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金额1740.98万元。
经保荐机构检查及公司自查发现了上述公告时发生的失误,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议案》,对上述1740.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予以追认。(三)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于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1项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1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了有效识别,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督促管理层推进内部控制缺陷消除和改善公司经营状况相关工作。
(四)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在前置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上询问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具体情况,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经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本人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宏兵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