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ST 合纵 公告编号:2026-027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纵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2589号),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1091号)。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内控审计字【2026】第0512号),该报告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启动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独立核查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开展专项核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合伙人212人,全所注册会计师1084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中有53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兴华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164.18万元。2025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97家,本公司属于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5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04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中兴华从业人员中有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开展专项核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