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晓女士、贾昆先生、周志远先生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李晓女士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专业背景构成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付淑威女士、张国强先生、许强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2025年9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董事的选举。同日,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确认由李晓女士、贾昆先生、况太荣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李晓女士担任召集人。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周志远董事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晓女士、贾昆先生、周志远先生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李晓女士担任召集人。
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召开会议提出的重要意见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次数和建议1《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
2025-04-14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审议一致通过
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5《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会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
2025-06-17审议一致通过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08-25审议一致通过《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聘任赵茜女士为
2025-09-30审议一致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5
2025-10-22审议一致通过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审计的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2合伙)在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人员业务
水平和职业素养较高,能顺利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工作计划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信息披露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内部控制评估有效。
(四)督促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此外,审计委员会还积极做好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协调工作,确保各方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保障各项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协调审计过程中的问题,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监督职能。
(六)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况,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独立严谨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履行职责,针对公司财务管理、定期报告披露、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协调、监督作用,
3促进了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密切关注证券监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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