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9证券简称:神思电子公告编号:2026-029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6年6月15日以公告形式披露《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10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784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1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044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8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02名,代表股份1739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29%。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104名,代表10945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50%。
参加会议的股东均为2026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龙主持,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217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18%;
反对5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35%;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379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44%;反对5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37%;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歆、兰梦圻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