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玉荣)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玉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4月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曾荣获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领军人才等称号。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河南省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出席会议次数唐玉荣66
(2)列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应列席会议次数列席会议次数唐玉荣33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此,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及弃权票。
2.专门委员会的履责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4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部分>的议案》。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未召开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走访项目现场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以及走访公司濮阳、福建、山东生产基地和郑州子公司等方式现场工作17天。通过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02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重点关注
新出台及修订的法律规范、部门规章和行业准则,持续提升履职专业素养。通过构建系统化知识体系,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定价机制遵循等价有偿、公允市价原则,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所有关联交易均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570334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847909股后的291855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并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权益分派。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含税)。并于2025年9月11日完成权益分派。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玉荣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