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国际营销部核心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针对国际营销部的激励对象,各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2025年为基准,对应考核年度国以2025年为基准,对应考核年度国际营销际营销部销售收入增长率(A) 部累计销售收入增幅(B)归属期考核触发值目标值考核触发值目标值
年度 (An) (Am) 年度 (Bn) (Bm)
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14.00%20.00%———
2026年和2027年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30.80%44.00%144.80%164.00%累计增幅
2026年、2027年
第三个归属期2028年50.96%72.80%和2028年累计增295.76%336.80%幅
根据公司每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首次授予部分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安排如下:
归属期 归属期考核结果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第一个归属期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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