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0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2-327号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杰智能公司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杰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东杰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杰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0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东杰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杰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2页共10页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570.0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5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798.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201.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280.9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920.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2-3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5920.61
项目投入 B1 23636.75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935.2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617.74
第3页共10页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0.16
项目投入 D1=B1+C1 24254.49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75.38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 18500.00购买理财产品及可转让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
F 9000.00的本金金额
理财产品兑付尚未转回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金额 G 1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H=A-D1+D2-E-F-G 4241.5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I 4241.50
差异 J=H-I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太原亲贤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东杰海登(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横山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
第4页共10页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及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1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
145515763023已销户
省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部分款项冻结,详
37901010010093535011031072.37
分行见本报告五之说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35190068851030331370685.50
亲贤街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10753000000426018879.42
公司常州横山桥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117590000011874994353.08
分行
合计42414990.3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1)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2025年1月16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第5页共10页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22日、2025年12月2日分别提前归还了5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合计归还15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1.8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3.本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本金余额为
9000.00万元,理财产品兑付尚未转回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金额为1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说明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客户结构、地域分布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基于审慎性原则,主动控制投资节奏,适当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导致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将第6页共10页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将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期至2027年5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整体推进较为缓慢,主要是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客户结构、地域分布发生变动,为了更准确把握市场需求,达到募投项目建设的预期效果,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增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拟增加全资子公司东杰海登(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本次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新增产能均不发生变化,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早实现募投项目对公司全体股东的经济价值与投资回报,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拟定将募投项目“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实施主体由子公司深圳东杰智能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调整为母公司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调整至山西省太原市;将募投项目“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作为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本次调整未改变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第9页共10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20.38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22.6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2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3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5亿元以及现金管理余额1亿元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五之说明。
[注]募集资金总额5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79.3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5920.6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