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素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及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
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与公司各级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报告期发表就各类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下表。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
2025.01.2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在美国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2025.02.28《关于在德国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025.04.17
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2025.08.0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025.08.20
次会议《关于提前赎回“东杰转债”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08.25
次会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025.08.26
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2025.10.24《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11.19
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科学家的议案》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各专门委员会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5年,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3、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年,报告期内召开了3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及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4、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通过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及可能产生的生
产经营风险,并就发现的问题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对于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专业建议。监督、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通过日常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通过参与董事会、股东会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业务发展动态等,并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项决策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正、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
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组织安排的相关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特别是做为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报告完毕,谢谢!独立董事:潘素娇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