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蓝晓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作

为蓝晓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负责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本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蓝晓科技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雒晓伟、邵鹤令

联系电话010-88005285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蓝晓科技

证券代码 300487.SZ

1注册资本509135274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锦业路135号主要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锦业路135号法定代表人高月静

实际控制人寇晓康、高月静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029-81112902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3年5月8日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

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

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制度;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

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

2的稳定性等;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

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查阅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文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9、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同意募投项目“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蓝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增加“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东西七横路北侧”作为实施地点,“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至2025年

12月。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冻结

2025年8月,因公司与山东盈川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冻结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中信银行西安锦都花园支行,账号8111701012500765747,冻结金额5000000元。

保荐机构在获悉相关资金冻结事项后,第一时间联系公司了解情况,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此后,保荐机构持续跟进事项进展。

2025年11月,该专项账户中被冻结的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

3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十、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雒晓伟邵鹤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张纳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