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8证券简称:恒锋工具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239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7月1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8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马洪培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尔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议案》 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6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7日起转股价格由24.39元/股调整为24.19元/股)的130%(含130%,即自2025年6月27日起由31.71元/股调整为31.45元/股)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锋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锋工转债”自2024年 7月25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锋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同时决定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如再次触发“锋工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10月16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锋工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锋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公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