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证券简称:光智科技公告编号:2026-01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智科技”)于2026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409万份由公司注销。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4年4月1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53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846万份。
(八)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九)2025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8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注销股票期权28万份,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而注销股票期权409万份,合计注销股票期权437万份。
(十)2025年11月2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事宜,注销股票期权437万份。(十一)2026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十二)2026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409万份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为目标值,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为触发值。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行权安排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202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
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A≥Am X=100%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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