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4 号)核准,2023 年 2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4493267股,发行价格为14.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9999997.37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5657.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2244339.73元。
该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2月16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7081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入)为802649007.56元,其中:城步儒林 100MW/200MWh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使用 150083227.37元,
冷水滩区谷源变电站 100MW/200MWh 储能项目使用 400279332.57 元,工业园区“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使用0.00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252286447.62元。募投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产生理财及利息收入1662584.41元,银行手续费支出3592.68元。
2024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原到期之日(2024年6月20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至2024年12月20日前。
2024年11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
1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有9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扣除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254323.91元以协定/活期存款方式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兴路支行的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更名为“深圳前海华自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永州卓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城步善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2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兴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放方式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368190100100246109活期2.3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43050175403600000681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支行731904148410713活期418789.1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18058801040004022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79190180806377087活期1.3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585979455153活期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兴路支行82010100003928647活期835531.08
合计1254323.9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33300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256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3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4附件1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892244339.73本年度投入募
2121.7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802646885.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集资金总额是否已项目可行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是否达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本年度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资进度(%)定可使用状到预计
目(含部投资总额额(1)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实现的效益生重大变
(3)=(2)/(1)态日期效益分变更)化承诺投资项目
1、城步儒林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
否150000000.00150000000.000.00150083227.37100.06%2023年6月否是建设
2、冷水滩区谷源变电站 100MW/200MWh
否400000000.00400000000.002121.76400279332.57100.07%2024年5月不适用是储能项目
3、工业园区“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否90000000.009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4、补充流动资金否252244339.73252244339.730.00252286447.62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5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92244339.73892244339.730.00802646885.8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892244339.73892244339.732121.76802649007.56
注 1:城步儒林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但由于行业竞争等影响,项目暂时未达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注 2:冷水滩区谷源变电站 100MW/200MWh 储能项目已于 2024 年 5 月完成建设 但由于行业竞争等影响,项目暂时未达预期;
因(分具体项目)注3:工业园区“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未投入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4: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容量租赁减少,叠加湖南省内新型储能电站供给增多,需求放缓,电力市场交易收益与成本不匹配,多种因素叠加,项目效益远低于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但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大势所趋,储能在其中不可或缺。后续公司将密切追踪市场动态,积极探索应对策略,力求破局。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33300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256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2023年4月2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此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4年11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
6司闲置募集资金有9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最高不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4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账户835531.08元以协定存款方式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余418792.83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不适用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不适用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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