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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4-21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490证券简称:华自科技公告编号:2025-01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为年度会议,会议通

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及补充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会议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总经理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经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工作内容、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2024年相关工作的规划,出具了《2024年度董事会1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24年度审计报告》详细内容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已根据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出具《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923.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39%;利润总额

-42627.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9.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10.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8.6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024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3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的议案》

为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1689.75万元,未弥补亏损

为61689.75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39867.0674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

4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和场外期权的套期保值功能,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公司原材料钢材、铜材、储能电芯类相关的热轧卷板、铜、碳酸锂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余额在任意时点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决定日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合同文件。

公司编制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国际业务日益增加,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对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管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对未来经营使用需求的测算,公司拟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涉及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卢布等公司业务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5有效。

公司编制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长沙华源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及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宁乡华源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和武汉华源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71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职工食堂、物业清洁、维护服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佘朋鲋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园区‘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公司认为虽然新能源行业存在竞争激烈,新型储能现阶段出现供给增多,需求放缓,收益与成本不匹配等不利因素,但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大势所趋,储能在其中不可或缺。因此,公司拟延期投建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并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后续如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7(十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后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将“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并对现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在公司监事会正式取消前,公司监事会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水平,积极践行 ESG发展理念,公司拟将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 相关职责,并将《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本次调整仅对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成员职位及任期不变。

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关于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修订《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7、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修订《内部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9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修订《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子议案1,3-5,9-11,

16,19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相关授权事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10.64万元,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层面第二个归

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内对应的500万股第二类限

10制性股票需作废失效。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上述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50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黄文宝、佘朋鲋、袁江锋、苗洪雷作为本次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佘朋鲋、袁江锋、苗洪雷和夏权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佘朋鲋、袁江锋、苗洪雷和夏权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或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

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

12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佘朋鲋、袁江锋、苗洪雷和夏权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13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1、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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