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1证券简称:通合科技公告编号:2026-021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晓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4月15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350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5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5名,代
表58840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42%。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数为57589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82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6名,代表股份数为1250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59名,代表股份数为5976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8%。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84962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54%;反对3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0%;
弃权2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2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437%;反对3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49%;弃权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4%。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8486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89%;反对33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4%;
弃权2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22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814%;反对33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72%;弃权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4%。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84452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86%;反对3746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7%;
弃权2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581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893%;反对374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93%;弃权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4%。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4690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1%;反对34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1%;
弃权2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04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86%;反对34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12%;弃权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2%。
5、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绩效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8369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98%;反对442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3%;
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505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209%;反对44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72%;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9%。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026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62%;反对3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0%;
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8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08%;反对3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49%;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4990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01%;反对32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3%;
弃权1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4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06%;反对3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83%;弃权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018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49%;反对32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3%;
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7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74%;反对3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83%;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86099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6%;反对21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4%;
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745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63%;反对2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78%;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6104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5%;反对2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8%;
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746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47%;反对2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11%;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6029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7%;反对22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5%;
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738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92%;反对2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66%;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3812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98%;反对445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4%;
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517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184%;反对445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74%;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徐新律师和罗寒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