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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491证券简称:通合科技公告编号:2026-024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00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99.36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2024年10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所示: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5.8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473.8099万股的2.32%。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首次授予限制占本激励计划公告序号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性股票总数比例日股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张逾良职工代表董事44.1910.89%0.25%

董事、董事会秘书、

2冯智勇24.426.02%0.14%

副总经理

3徐卫东副总经理20.805.12%0.12%

4刘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13.323.28%0.08%

二、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303.1474.69%1.73%

(207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211人)405.87100.00%2.3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c、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d、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一个归属期50%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二个归属期50%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4、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1~202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1~202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上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归属比例100%80%60%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0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授予数量授予人数

授予批次授予日期授予价格(元/股)(万股)(人)

首次授予2024年10月30日6.79405.87211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一)因利润分配导致授予价格调整情况1、公司已于2025年7月9日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6.79元/股调整为6.72元/股。

2、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有总股本1756731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053851.9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6.72元/股调整为6.64元/股。以上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鉴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因此以上调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生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异动导致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归属数量调整

由于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15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0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9.36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0月

30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0月30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序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1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合归属条件。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3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已离职,首次授予仍在职

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的200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025]第1-01688号),公以2021~202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4年度营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

4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1209136277.56元,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载数据2021~2023年营业收入平为计算依据。均值增长率为75.34%,高于60%。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序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

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 本次授予的 200 名激励对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

5 对象归属的比例: 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100%。

评价标准 A B C D

归属比例100%80%6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

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10月30日;

(二)归属数量:199.36万股;

(三)归属人数:200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6.64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获授的限制性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姓名职务股票数量占获授限

票数量(万股)股票数量(万股)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逾良职工代表董事44.1922.09550.00%

董事、董事会秘书、

冯智勇24.4212.2150.00%副总经理

徐卫东副总经理20.8010.4050.00%

刘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13.326.6650.00%

二、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

295.99147.99550.00%

干人员(196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200人)398.72199.3650.00%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定的归属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除11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外,其他200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200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本次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宜已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自2025年10月30日起,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条件已满足《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三)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授予价格

从6.79元/股调整为6.64元/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7.15万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五)就本次归属、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随着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19936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75673149股增加至177666749股(最终公司总股本情况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的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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