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2证券简称:华图山鼎公告编号:2026-034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员工持股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9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
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69676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2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8%,过户价格为32.76元/股。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在锁定期内。
二、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鉴于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若继续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角度出发,结合参与员工的意愿、近期市场环境因素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三、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吴正杲、易晓英、郑文照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会授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事项。因此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全部股票,并按相关规定完成清算。
五、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系考虑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市场环境
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参与员工的意愿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公司后续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激励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若继续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本次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终止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终止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终止及本次作废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终止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
(三)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四)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