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证券简称:润欣科技公告编号:2026-
011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512521047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250420.9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27462.44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4144843.9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14484.40元,
1母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1465104.22元,合并报表于
2025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06260931.91元。
3、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比较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拟提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512521047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250420.9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943734.77元(含已实施完毕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及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分红),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49%。
5、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
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943734.7715353817.0217533228.42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227462.4436369777.8335632172.0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61166388.2064050846.3039231625.49
营业收入(元)2887978315.102595869707.182160276634.55
2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06260931.91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01465104.22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0830780.21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2409804.11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50830780.21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4448859.99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2.15%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上表中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已于2025年9月17日实施完毕
的2025年中期分红所派发的现金分红7693313.83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0830780.2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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