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审核相关事项,现就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编制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6、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
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