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证券简称:温氏股份公告编号:2025-130
债券代码:123107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15: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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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温志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24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2533307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1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9名,所
持股份共2059571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0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65名,所持股份共473736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83%。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807名,代表股份152128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08%。(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本次股东会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未担任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人数共1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12024864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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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议案审议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结果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00《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248093377497.9326%522695102.0633%1043000.0041%146890891096.5573%522695103.4359%1043000.0069%通过议案》
2.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逐项表决通过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40705450695.0163%1261686384.9804%844400.0033%139502964291.7009%1261686388.2936%844400.0056%通过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45889985997.0628%743005482.9329%1071770.0042%144687499595.1089%743005484.8841%1071770.0070%通过
2.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45889165697.0625%742971482.9328%1187800.0047%144686679295.1083%742971484.8838%1187800.0078%通过
2.0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45897025597.0656%742017292.9290%1356000.0054%144694539195.1135%742017294.8776%1356000.0089%通过
2.05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45887119897.0617%743208492.9337%1155370.0046%144684633495.1070%743208494.8854%1155370.0076%通过
2.06修订《投资管理制度》245895995597.0652%742562092.9312%914200.0036%144693509195.1128%742562094.8812%914200.0060%通过
2.07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45900181597.0668%742203492.9298%854200.0034%144697695195.1156%742203494.8788%854200.0056%通过
2.08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45898981897.0664%742121462.9295%1056200.0042%144696495495.1148%742121464.8783%1056200.0069%通过3.00《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246372087397.2531%695167342.7441%699770.0028%145169600995.4258%695167344.5696%699770.0046%通过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4.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253281020199.9804%3503830.0138%1470000.0058%152078533799.9673%3503830.0230%1470000.0097%通过资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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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姚子玲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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