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证券简称:温氏股份公告编号:2026-89
债券代码:123107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25192439股后的6628736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325747373.20元,本
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为1.992427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为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1992427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温氏转债,债券代码:123107)处于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温氏转债”已于2026年6月
15日起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6653929305股。按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无需因上述变化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192439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回购专户股份25192439股后的6628736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合计派发现金
1325747373.20元(含税)。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一码通账户股东名称
1180******181温鹏程
2180******023严居然
3180******967梁焕珍
4180******177温均生
5180******452温小琼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25192439股不参与分红,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
=6628736866股×2元/10股=1325747373.20元;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1325747373.20元/6653929305股×10=1.992427元(保
4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0.1992427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992427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6.29元/
股调整为16.0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治理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东堤北路9号
咨询联系人:李典蓉
咨询电话:0766-229292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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