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证券简称:高澜股份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大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70939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399%,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8907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2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5220214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4.8142%,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5220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2人,代表股份257191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256%,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3687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00475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16%,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47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28%,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9947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88%,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947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07%。
(3)股东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及黄燕霞女士在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7293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55%。前述股东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立即停止增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的规定,违反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因此,前述股东合计持有超过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5%的部分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即对其持有的公司2031522股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
因此,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
305248564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3217042股。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4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9%;
反对1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4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9%;
反对1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4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6%;
反对1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0%;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6%;
反对1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3%;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1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3%;
反对1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5%;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1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473%;反对1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840%;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9%;
反对1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7%;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42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57%;反对1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945%;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1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2%;
反对1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8%;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2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02%;反对1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860%;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8.00《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6%;
反对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子议案9.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0%;
反对1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6%;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4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66%;反对1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736%;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子议案9.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1%;
反对1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6%;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2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67%;反对1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736%;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子议案9.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2%;
反对1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0%;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1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07%;反对1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626%;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0.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10.0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9%;
反对1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2%;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10.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4%;
反对1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7%;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
表决结果:通过。子议案10.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2%;
反对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4%;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10.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9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8%;
反对1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8%;弃权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4%。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10.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9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6%;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