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证券简称:高澜股份公告编号:2026-013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5248564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146405.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383086.3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41059671.7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4556093.92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4556093.9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524856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146405.2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0146405.2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30053977.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8383086.38-50322088.12-31825721.57润(元)
研发投入(元)54388268.9845215970.5538907360.78
营业收入(元)989123831.32691263985.19573302911.24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641059671.77
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474556093.92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是□否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0146405.22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30053977.40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7921574.4367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50200382.62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138511600.31
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6.15%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是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50200382.6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和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