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证券简称:海顺新材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3183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
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89.9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首次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50%,过户价格为
6.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目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后续安排(一)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
(二)后续安排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其对应的40%权益不得行使,相应权益递延至第二个考核期,在第二个考核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若第二个考核期公司业绩仍不达标,则相应的权益可递延
至第三个考核期,在第三个考核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如若递延至最后一个解锁期时业绩仍未达成,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为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并加上相应利息。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
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持股期限的要求且履行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
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3、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公司应当至迟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出售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持股期限要求的前提下,本员工持股计划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