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海顺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号《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3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33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3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59.00万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2841.0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合计人民币1480650.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343621.70元,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陆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柒拾壹元柒角整(¥627272971.70)。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8号)《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予以确认。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1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承诺投资金调整后投资累计已投入项目名称备注号额总额募集资金
1铝塑膜项目32600.0032027.306578.89-
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项目已结项
219700.0019700.0014501.96目(注)
3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11000.0011000.00-
合计63300.0062727.3032080.85-注:2025年4月,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办理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42.79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董事会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042.79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2025年5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铝塑膜项目受市场环境、技术路线持续优化、客户导入、产品验证及公司整体业务
战略聚焦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审慎、科学地安排了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并
2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4年4月10日起延
长12个月,2025年4月9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4月10日起延长12个月,
2026年4月9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加的需求,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7年3月23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
率3.00%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30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3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7年3月23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4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寅翀齐玉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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