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6-05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7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
物联大道510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光荣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87人,代表股份669219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983%。(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44277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63人,代表股份424941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78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85 人,代表股份 483286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6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2人,代表股份 58345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4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63人,代表股份 424941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780%。
9、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或通讯参会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分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关于公司 总表决 63718 95.2 31895 4.76 14041 0.02
0 0% 通过
<2026 年限制 情况 3175 129% 868 61% 6 1%
性股票激励 其中,
1.00
计划(草案)> 中小股 45125 93.3 31895 6.59 14041 0.02
0 0% 通过
及其摘要的 东的表 0602 712% 868 98% 6 91%议案》 决情况《关于公司 总表决 63861 95.4 30445 4.54 16294 0.02
0 0% 通过
<2026 年限制 情况 1450 263% 066 93% 3 43%
性股票激励 其中,
2.00
计划实施考 中小股 45267 93.6 30445 6.29 16294 0.03
0 0% 通过
核管理办法> 东的表 8877 667% 066 96% 3 37%的议案》 决情况《关于提请 总表决 63860 95.4 30449 4.55 16780 0.02
0 0% 通过
股东会授权 情况 2150 249% 506 % 3 51%
3.00
董事会办理 其中, 45266 93.6 30449 6.30 16780 0.03
0 0% 通过
股权激励相 中小股 9577 648% 506 05% 3 47%关事宜的议 东的表案》 决情况
总表决 66735 99.7 86165 0.12 1002 0.14
0 0% 通过《关于拟续 情况 5553 215% 6 88% 250 98%聘 2026 年度 其中,
4.00
会计师事务 中小股 48142 99.6 86165 0.17 1002 0.20
0 0% 通过所的议案》 东的表 2980 143% 6 83% 250 74%决情况上述议案 1.00-3.0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