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2证券简称:新易盛公告编号:2025-03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巍先生、王诚先生,监事张智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巍先生计划在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高级管理人员王诚先生计划在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监事张智强先生计划在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708806652股变更为992329312股。其中陈巍先生在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减持股份数量为20000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由27000股调整为37800股,陈巍先生合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5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
王诚先生在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减持股份数量为10000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由9000股调整为12600股,王诚先生合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
张智强先生在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减持股份数量为5000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由10000股调整为14000股,张智强先生合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
公司于今日收到陈巍先生、王诚先生、张智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陈巍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票共计57800股,(其中20000股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减持,
37800股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减持,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
王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票共计22600股,(其中10000股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减持,12600股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减持,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张智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票共计19000股,(其中5000股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减持,
14000股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减持,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
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元)
2025年5月8日~
陈巍集中竞价106.88578000.006%
2025年6月18日
2025年5月13日~
王诚集中竞价110.55226000.002%
2025年6月18日
2025年5月22日~
张智强集中竞价100.39190000.002%
2025年6月18日
合计994000.01%
2、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比例(%)(%)
陈巍合计持有股份1892510.03%1991510.02%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3130.01%438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419380.02%1987130.02%
王诚合计持有股份761380.01%799930.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0350.00%49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571030.01%799440.01%
张智强合计持有股份628800.01%670320.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7200.00%1008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471600.01%660240.01%
备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708806652股变更为992329312股,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及持股数进行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陈巍先生、王诚先生本次减持遵守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1、陈巍先生、王诚先生、张智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