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名单审核情况:
1、公司首次授予的95名股权激励对象(调整后)中,由于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16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2名激励对象考核系数为30%、2名激励对象考核系数为50%、7名激励对象考核系数为80%,上述人员对应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分别为5.22万股、1.22万股、3.91万股,合计10.34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合计共有2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不符合归属条件不予归属并作废失效。
2、公司预留授予的27名股权激励对象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不
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3万股不得
1归属,并作废失效;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5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标准系数为0,其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3.19万股全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考核系数为80%,其对应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0.56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合计共有11.53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不符合归属条件不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11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办理246.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以下无正文)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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