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证券简称:昊志机电公告编号:2025-086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
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2、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6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秀清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89047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7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71827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01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5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0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5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58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50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3%;反对7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9%;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31%;反对7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475%;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4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6%;反对7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6%;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69%;反对7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636%;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46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21%;反对7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9%;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524%;反对7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475%;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通过。
2.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37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0%;反对7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6%;弃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646%;反对7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333%;弃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1%。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同意通过。
2.04《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3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96%;反对7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871%;反对7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269%;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同意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36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7%;反对7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0%;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717%;反对7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44%;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同意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39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61%;反对7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5%;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401%;反对7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760%;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同意通过。
2.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46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27%;反对7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1%;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930%;反对7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649%;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同意通过。
2.08《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47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29%;反对7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9%;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105%;反对7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475%;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同意通过。
2.09《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49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6%;反对7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9%;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266%;反对7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475%;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同意通过。
2.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18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86%;反对7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0%;弃权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322%;反对7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108%;弃权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同意通过。
2.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4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7%;反对7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8%;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627%;反对7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114%;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同意通过。
2.12《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49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6%;反对7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9%;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266%;反对7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475%;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