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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1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03证券简称:昊志机电公告编号:2026-050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由6.45元/股调整为6.3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10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26.20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9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6.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2人调整为101人,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26.20万股调整为818.38万股。同日,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并确定2024年8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6.5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01名激励对象授予818.3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53.3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50元/股调整为6.45元/股,并确定以2025年7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

9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办理

215.3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同意作废26.22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9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215.3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归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6日和2025年

10月14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45元/股调整为6.35元/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03万股;并向符合

归属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46.20万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原因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308226785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822678.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6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调整方式: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鉴于此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息0.1元人民币(含税),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45元/股调整为6.35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

规定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均由非关联董事审议。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昊志机电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等相关事项已按照《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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