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5证券简称:川金诺公告编号:2025-033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魏家贵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2)。公司董事、总经理魏家贵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638%)。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魏家贵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减持股份占总股本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股)(股)比例集中竞价
2025-3-2517.76193000000.1091%
交易集中竞价
2025-4-2517.36503000000.1091%
交易魏家贵集中竞价
2025-5-1318.11364000000.1455%
交易
合计10000000.3638%
注:合计数与其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股4246091.001.5448%3246091.001.1810%
魏家贵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3184568.001.1586%3184568.001.1586%
无限售条件股份1061523.000.3862%61523.000.022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魏家贵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