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5证券简称:川金诺公告编号:2026-011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埃及对外投资项目进入实施阶段,跨境经营、海外资产管理与风险防控任务加重,董事及高管履职责任与工作负荷显著提升。为进一步健全与公司发展阶段相匹配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稳定核心管理团队,提升决策与执行效率,保障公司长远稳健运营与可持续发展,结合当前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董事会认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自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持续有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津贴方案
(1)在公司担任董事(含职工董事)者,按照121800元/年的标准领取津贴(税前);
(2)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者,按照121800元/年的标准领取津贴(税前)。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薪酬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薪酬结构及支付安排
1、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专项奖励、福利费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后发放,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职工董事所任岗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绩效薪酬占比及支付安排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本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处理公司事务等实际发生的费用按公司制度报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辞职、改选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制度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4、公司原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