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6-052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5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5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七彩云南第壹城 1#办公楼(双子星·天枢)55层。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刘甍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6人,代表股份 78689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28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 6260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72428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5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人,代表股份 6260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77%。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同意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表决结果
码 股数(股) 比例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刘甍先生 总表决情况 75834844 96.3721%
1.01 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其中,中小股 通过
3405867 54.4009%立董事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关于选举杨斌先生 总表决情况 75840057 96.3787%
1.02 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其中,中小股 通过
3411080 54.4842%立董事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关于选举黄海先生 总表决情况 75841143 96.3801%
1.03 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其中,中小股 通过
3412166 54.5015%立董事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田俊先生 总表决情况 75841431 96.3804%
2.01 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其中,中小股 通过
3412454 54.5061%董事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关于选举和国忠先 总表决情况 75839040 96.3774%
2.02 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 其中,中小股 通过
3410063 54.4679%立董事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关于选举朱锦余先 总表决情况 75835035 96.3723%
2.03 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 其中,中小股 通过
3406058 54.4039%立董事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甍先生、杨斌先生、黄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选举田俊先生、和国忠先生、朱锦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上述 6名董事,与公司于 2026年 9月 1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谭宏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