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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24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11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宇先生、程宗玉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程治文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所致,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原5%以上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宇先生、程宗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程治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

2.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730000000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

立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至此,公司总股本已增至1425596569股。新余领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人投资294000000元受让其中的200000000股转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3日完

成过户登记,占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4.03%,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新余领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吴立群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股东权益被动稀释情况

1.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白塔路3号商务服务中心3号楼住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宇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永乐里 XXXX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程宗玉、程治文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65 号 XXXX、创业路 18号 XXXX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23日

因执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以现有总股本695596569.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0.5权益变动过程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730000000股。

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25596569.00股,原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股票简称 *ST 名家 股票代码 300506变动类型

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实际控制人)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其他变动股数(股)其他变动比例中国新兴集

团有限责任 A股 / -5.49%(被动稀释)公司

张宇 A股 / -4.28%(被动稀释)程宗玉

A股 / -4.10%(被动稀释)程治文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其他(因执行《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股数(股)

例(%)(%)

1.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7455669710.72745566975.23

公司持有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455669710.72745566975.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张宇持有股份581574978.36581574974.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81574978.36581574974.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程宗玉持有股份552965357.95552965353.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9965354.17289965352.03

有限售条件股份263000003.78263000001.84(高管锁定股)

程治文持有股份3500750.053500750.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75190.0187519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2625560.042625560.02(高管锁定股)

3.程宗玉及程治文556466108.00556466103.90

合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0840544.18290840542.04

有限售条件股份265625563.82265625561.86(高管锁定股)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本次变动系执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被动稀释。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相关提示及说明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所致,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原5%以上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宇先生、程宗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程治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

本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由10.72%降至5.23%,稀释变动比例为5.49%;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张宇持股比例由8.36%降至4.08%,稀释变动比例为4.28%;公司原第三大股东程宗玉及其一致行动人程治文合计持股比例由8.00%降至3.90%,稀释变动比例为4.10%。

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730000000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

立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至此,公司总股本已增至1425596569股。新余领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人投资294000000元受让其中的200000000股转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

23日完成过户登记,占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4.03%,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新余领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吴立群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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