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显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事项涉及的影响已经消除。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经逐条自查,认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和第十章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9.4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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