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12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A 座 20 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备注提案名称提案类型码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非累积投票提案√
有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
1.00非累积投票提案√款的议案》《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应选人数(3)人独立董事的议案》(等额选举)《关于改选吴立群先生为第五届
2.01累积投票提案√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杨帅先生为第五届董
2.02累积投票提案√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高常键先生为第五届
2.03累积投票提案√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部分独
3.00非累积投票提案√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中,提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需逐项表决,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举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3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
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
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A 座 20 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依琳
联系电话:0755-26067248
传真:0755-26070372
电子邮箱:minkave@minkav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
栋 A 座 20 层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16日,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附件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名家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1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100√
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1.00√部分条款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
2.00应选人数(3)人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吴立群先生为
2.01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杨帅先生为第
2.02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高常键先生为
2.03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
3.00√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7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8附件三: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否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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