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为完善和健全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
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等因素,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分配回报规划如下:
一、本规划的原则
1、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未来和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
础上处理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2、规划期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
持现金分红优先的基本原则,实行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保持在合理、稳定的水平。
二、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依据公司行业特性、发展趋势、经营模式、盈利状况、战略目标、股东利益、资
本成本及融资条件等关键因素精心制定。它深入分析了公司行业的具体现状,同时考虑了公司现行的及未来预期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确保了在合理回馈股东的同时,促进了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形成了均衡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
1、现金和股票分红安排
2025至2027年,公司将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每年向股东以现金形
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董事会将确保在不低于上述最低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拟定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以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如2025至2027年,公司业绩和净利润快速增长,在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公司可以通过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如公司业绩增长快速,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在规划期内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未来发展,优先满足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3、利润分配安排规划公司在规划期内对利润分配的安排规划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根据股东大会的决定,提取任意公积金;
(3)在符合现金分红比例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达比例不低于20%的前提下,提取不低
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
(4)补充流动资金;
(5)未来可能发生的投资规划等。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中期或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四、分红回报规划的修改和调整
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时,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应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
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量,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