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金善明,作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审慎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前往公司开展现场工作,督促公司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发挥自己在法律专业的特长,就公司合法合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人自2025年11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人,1980年12月生,男,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经济法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任民建中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体系认证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先后出版专著《反垄断法解释:规范、历史与体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法学类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反垄断法等相关论文二十余篇,多次主持和负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业农村部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局委托的项目和国家高端智库交办课题。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以通讯方式本报告期应参加董现场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股东会次参加董事会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参加董事会会议数次数
11000否0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1次,实际出席1次,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1次,实际出席1次,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同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以及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持续关注内部审计部门审计计划和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人员安排等事项,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和公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查阅公司近期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浏览互动易平台等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关切。本人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与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工作及公司的配合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保持了密切联系。未来,本人将根据自己在法律专业的经验和心得,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管理与经营,促进公司的良好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7、培训和学习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将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于2025年11月21日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履职时间较短,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有限的时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并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
履职伊始,本人主动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组织架构、治理结构及财务状况。同时,认真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审阅了公司近期对外披露的公告文件,为后续有效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关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通过与管理层的交流及查阅相关资料,本人初步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后续将持续关注并推动公司不断完善内控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三)后续履职计划
鉴于履职时间较短,报告期内尚未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的审议。本人将在2026年度履职过程中,持续关注上述重点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未来,本人将利用自己在法律专业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建言献策,不断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金善明
2026年4月18日本页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金善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