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证券简称:维宏股份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杜治付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杜治付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杜治付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附件(简历)
杜治付先生: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2007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计中级职称。杜治付先生于2007年5月至2010年12月担任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应收会计;于2011年1月至2015年2月担任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于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担任上海宏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6年4月加入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账会计、财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治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