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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1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08证券简称:维宏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郑之开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控股股东郑之开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如下:

持有本公司股份242586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30%)的股东郑之开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6日-2026年4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64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1.1548%,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08795330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188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837600股。

公司近日收到郑之开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郑之开先生截至2026年3月9日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3918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1385%,剩余股份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当前公司总股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名称(元/股)(股)本比例(%)

2026年1月7日

郑之开集中竞价39.334087280.3755%

—2026年1月8日大宗交易2026年3月9日33.588304520.7630%

小计12391801.1385%

注:当前公司总股本10884633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占公告日总占当前总股名称股数股数股本比例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425868022.30%2301950021.15%

郑之开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25868022.30%2301950021.15%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一)汤同奎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二)郑之开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信息披露义务(三)胡小琴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7日—2026年3月9日

1.郑之开先生在2026年1月7日—2026年3月9日通过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3918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14%。

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股份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108761280股增加至

108795330股;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归属期第二批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股份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

权益变动过程108795330增加至108846330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6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股票简称维宏股份股票代码300508变动类型(可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多选)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股减持/其他变动比例股份种类股东名称数(股)(%)

A股 郑之开 -1239180 -1.14%

汤同奎、郑之开、

A股 持股数量不变 -0.05%胡小琴

合计-1239180-1.1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多选)

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之前总股占现有总股

股数(股)股数(股)

本比例(%)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480506932.25%3480506931.98%

其中:无限售条

汤同奎87012678.06%87012677.99%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2610380224.19%2610380223.98%

合计持有股份2425868022.30%2301950021.15%

其中:无限售条

郑之开2425868022.30%2301950021.15%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39484003.63%39484003.63%

其中:无限售条

胡小琴39484003.63%39484003.63%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6301214957.94%6177296956.75%

其中:无限售条

合计3690834733.94%3566916732.77%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2610380224.00%2610380223.9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是?否

诺、意向、计划2025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披露日,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是□否?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不适用购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适用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述所有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特此公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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