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维宏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1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08证券简称:维宏股份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2日实施完毕:以现有总股本

108846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1元(含税),总计派

发现金股利17524259.1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

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依据及方法

当公司出现派息时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273元/股调整为12.112元/股,即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2.273-0.161=12.112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

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就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