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证券简称:维宏股份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补选韦京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7年5月7日)止。
公司拟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在经股东会补选为独立董事后,韦京东先生将接任胡宗亥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胡宗亥先生的辞任正式生效。
韦京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附件(简历)
韦京东先生:1992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执业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导师,广东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16年7月起任职于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长期专注于公司治理、股权投资、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等领域的法律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韦京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