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建春-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建春,在2025年任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黄建春,男,196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在职硕士。曾任上海食用菌技术推广站技术科副科长、农艺师,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推广研究员,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食用菌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上海市食用菌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2017—2021)。现任上海园艺学会副理事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1合法有效。本人对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1、列席股东会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事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未亲自参加姓名董事会次数董事会次数董事会次数董事会次数董事会会议黄建春161600否
(二)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战略委员会1100提名委员会2200审计委员会6600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了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在工作过程中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推进公司
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同时,在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中,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3、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
2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三)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
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议案,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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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报告,包括各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等,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内审人员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执行情况以及生产管理情况等相关事项。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结合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23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披露信息的公平性,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参加培训与学习
3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学习资本市场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深交所颁布的相关规章、规则等文件,通过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事项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2025年7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龙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魏善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鉴于公司于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完成控制权变更,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完成了
4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相关人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要求,本人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其它工作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公司或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已于2025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后正式离任。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内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
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特此报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建春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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