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证券简称:雪榕生物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进行了解释,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
解释等相关文件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