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证券简称:雪榕生物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4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6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洮雪榕”)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以下简称“兰州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兰银借字2026年第101932026000021号),贷款总额为800万元;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公司与兰州银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兰银保字2026年第101932026000021号),由公司为前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被担保方临洮雪榕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单位:万元
经审议的已提供尚本次担保被担保方在2026本次担保本次使用本次担保年2026生效后剩担保方持最近一期生效前的的年生效后的担保方被担保方度担保额2026余的可用股比例资产负债年度度担保额2026年度度预计有2026年度率担保余额度担保余额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公司临洮雪榕100%54.24%120000800800112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8月3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经济开发区康家崖农副产品集散加工园10号
4.法定代表人:刘相涛
5.注册资本:145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临洮雪榕100%股权
7.经营范围:食用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食用菌种植、加工、销售;
金针菇、蟹味菇、杏鲍菇、香菇、白灵菇、双孢菇、茶树菇一、二级菌种的自产自销;工程建设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自有厂房出租;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临洮雪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0日
资产总额34125.2335175.15
负债总额19790.4319079.04
净资产14334.8016096.11
项目2025年度2026年1-3月营业收入18785.935571.06
营业利润2892.821763.34
净利润2836.121760.77
注: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3月30日、2026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9.临洮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3.债务人: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主债权本金:8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审计费、查询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金等)、因债务人违约而
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终止、解除主合同或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终止、解除主合同或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计算。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265827.58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105850.0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39%、
69.94%。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31、临洮雪榕与兰州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2、公司与兰州银行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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