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证券简称:雪榕生物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8.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
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榕”)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长交银1526A003105号),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为确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履行,公司根据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长交银1523D062100号),由公司为前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被担保方长春高
1榕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经审议的被担保已提供尚本次担保
2025本次担保本次使用本次担保方最近在年2025生效后剩担保方持生效前的的年生效后的
担保方被担保方一期资度担保额股比例2025年度度担保额2025余的可用年度产负债度预计有2025年度担保余额度担保余额率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公司长春高榕100%71.28%150004000500090006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3.注册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三十一路
4.法定代表人:高朋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春高榕100%股权
7.经营范围:蔬菜和食用菌的种植、加工、批发、零售;食用菌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长春高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31414.4331235.76
负债总额22112.8822264.01
净资产9301.558971.75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9444.9413155.70
营业利润368.62-327.55
净利润345.26-329.80
注: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9、长春高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债务人: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本金: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323187.96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95827.5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86%、
116.39%。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长春高榕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