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8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智先生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 1487 号(雪榕生物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295 人(含投票权委托 1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323738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6561%。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含投票权委托 1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263707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719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2 人,代表股份 60031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6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92 人,代表股份 60031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2 人,代表股份 60031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68%。
(5)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结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码 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关于 总表决 12975 98.024 2388 1.8046 22670 0.1713
0
修订< 情况 8305 1% 846 % 0 %
董事、高级管其中,
1.00 理人员 通过
中小股 3387 56.430 2388 39.793 22670 3.7764
薪酬管 0
东的表 605 4% 846 2% 0 %理制决情况
度>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俞磊律师、赵元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含网络视频方式参加)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