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证券简称:中亚股份公告编号:2026-043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通
知已于2026年4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周二)。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398号公司会议室。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中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275962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3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74455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6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150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2147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4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150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2%;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2.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2%;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3.00《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2%;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4.00《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2%;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5.0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2%;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6.00《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337%;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37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2%;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关联股东史中伟、徐满花、史正等13位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281388022股,对该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
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7.00《关于追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2%;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关联股东徐韧所持表决权股份875000股,对该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8.00《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5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076%;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7%。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9.00《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提案9.01《2026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254%;反对38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41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029%;反对38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63%;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7%。
关联股东史中伟、徐满花、史正等12位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280513022股,对该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2、提案9.02《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
反对38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029%;反对38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63%;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7%。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3、提案9.03《2026年度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5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372%;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185%;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076%;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7%。
关联股东史中伟、徐满花、史正等14位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280626022股,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
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10.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2%;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11.0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2%;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12.00《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2%;反对3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1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陆芳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