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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6 00:00 查看全文

友讯达 --%

证券代码:300514证券简称:友讯达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结

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珠宝文化产业园20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崔霞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7人,代表股份3242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21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77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88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64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321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64人,代表股份483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9%。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

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2382%;反对8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4%;

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39%;反对8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45%;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6%。

本议案表决通过。(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2413%;反对8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53%;

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46%;反对8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38%;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6%。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1947%;反对8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2%;

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924%;反对8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37%;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9%。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2700%;反对8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6%;

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69%;反对8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15%;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6%。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

1944%;反对8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17%;

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944%;反对8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17%;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9%。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2413%;反对8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53%;

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46%;反对8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38%;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1950%;反对8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9%;

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944%;反对8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17%;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9%。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2413%;反对8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6%;

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46%;反对8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15%;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9%。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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